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项 目 名 称 苏州高新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
建 设 单 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皱立波
联 系 人 郑健
联 系 电 话 68258368-6212
邮 政 编 码 215011
邮 寄 地 址 高新区竹园路30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说 明
1.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
2.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三、表四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
表一 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苏州高新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苏州高新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高新区镇湖街道山旺村
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
苏高新集团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新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苏环建[2003]563号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苏计投资发[2003]127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3.11
项目设计单位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
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
高新区环境监测站
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
2亿元
环保投资(万元)
2440万元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05年1月
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
2006年10月
表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及其批复情况
实际执行情况
备 注
建设内容(地点、规模、性质等)
工程地址在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山旺村.
工程规模是日供水15万吨.
工程地址在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山旺村.
工程规模是日供水15万吨
生态保护设施和措施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液氯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和采取防止事故性泄漏的措施.并对事故状态废气吸收装置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
厂区噪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白天小于或等于60分贝,夜间小于或等于50分贝.
液氯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和采取防止事故性泄漏的措施并对事故状态废气吸收装置进行定期检验维护。 厂区噪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白天小于等于60分贝夜间小于等于50分贝。
其他相关环保要求
生活垃圾和水处理污泥必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
建设单位必须确保报告书提出的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生活垃圾和水处理污泥必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
建设单位必须确保报告书提出的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住宅的环境敏感目标。
注: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
表三 验收组意见
组长:(签字)
表四 验收组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签 名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