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须知
1、管护界限
水表前(含水表)给水设施由供水公司负责管护,水表后给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护。
2、用水缴费
A缴费方式:银行(托收代扣)及其自助终端,网络(支付宝、微信),供水服务厅(指定现金收取点)
B缴费周期:抄表月至次月底为应尽缴费期限。
C阶梯水价:在默认户籍人口4人(含)为基础人口而计算得出的年度用水定额以外执行阶梯水价。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各梯次按每人增加年用水量54m3依次调整用水定额。
3、停用销户
A自主原因用水暂停或永久停止,结清终度水费后申请停用拆表(拆表留存3个月)。
B拆表超过半年后复装,需要重新办理申请。
4、增容
实际用水量连续两个月超过水表常用流量并且超过水表过载流量时,可办理用水增容换表手续,申请方承担管护界限内的增容费用。
居民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权属过户
A水卡
B身份证
C不动产权证或购置合同
2、阶梯水价人口登记
A用水人口均在同一户口本上:户口本(与用水地址一致)、不动产权证、户主身份证。
B同住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户主身份证、所属街道(社区)证明(需注明用水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户主亲属关系)。
C居住地无户口:所属街道(社区)证明(需注明用水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动产权证、户主身份证。
D出租户:不动产权证、户主身份证、租户居住证或苏州市居住证受理回执,或新苏州人信息(流动人口)登记表(盖章)。
3、停用销户
A报停申请单
B不动产权证、户主身份证
4、增容
A用水增容申请核准表
B不动产权证、户主身份证
C非标(非通用)水具说明书或主要参数表
5、水卡领补
用水地址(客户编号)
*以上证明材料除第5项外需提供原件。